撤回权

撤回权

了解您在 Veyra Robotics 的撤回权以及如何撤销购买。

消费者撤回权

如您作为自然人订立法律行为之目的主要既非其商业活动也非其自雇职业活动(消费者),则您享有撤回权。欧盟消费者的撤回权由消费者权利指令(指令 2011/83/EU)规定。

货物买卖合同撤回权:

撤回说明

撤回权

您有权在十四天内无理由撤回本合同。

撤回期限自您或您指定的非承运人第三方取得货物占有之日起十四天后届满。

对于一次性订购分批交付的多件货物,期限自您或您指定的非承运人第三方取得最后一件货物占有之日起算。

对于分批或分件交付的货物,期限自您或您指定的非承运人第三方取得最后一批或最后一件货物占有之日起算。

对于定期交付货物的合同,撤回期限自您或您指定的非承运人第三方取得第一件货物占有之日起算。

行使撤回权时,您须以明确声明(如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

Veyra Robotics GmbH

Kuckhoffstraße 15

04357 Leipzig, Deutschland

E-Mail: hello@veyra-robotics.com

告知我们您决定撤回本合同。

只要您在撤回期限届满前发出行使撤回权的通知,即视为遵守撤回期限。

撤回的效力与价值减损

如您撤回合同,我们将毫不拖延地、且无论如何在收到您撤回决定通知之日起十四天内,向您退还我们已收到的全部款项,包括运费。退货运费由客户承担。我们作为卖方承担退货运输期间货物丢失或损坏的风险。

我们将使用您初始交易时使用的相同付款方式退款,除非您明确同意其他方式;无论如何,您不会因此次退款产生任何费用。

我们可暂不退款,直至我们收到退回的货物或您提供已寄回货物的证明,以较早者为准。

您须毫不拖延地、且无论如何在您向我们告知撤回本合同之日起十四天内将货物寄回或当面交付给我们。退货运费由买方独家承担。

只要您在十四天期限届满前寄回货物,即视为遵守期限。

您仅对因超出确定货物性质、特性和功能所必需的处理而造成的货物价值减损负责。

撤回说明结束